关于转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滨州医学院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0浏览次数:94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语字〔2010〕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十届推广普通话(以下简称推普)宣传周活动,并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建设、推广、监管、服务”的工作原则,努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2日-18日。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1.在推普周期间,运用广播、校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

2.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教师节进行推普主题教育。学校宣传部、工会、团委等部门向全体师生进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二)具体活动安排

1.组织我校教职员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工作,鼓励教师取得更高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组织参加教育部、教育厅举办的各项活动。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和“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组织参加省语委举办的“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展示我校推广普通话活动和素质教育的成果。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推普活动。面向全校师生举办推普征文活动;针对新生举办推广普通话知识讲座;在迎新晚会组织新生表演配乐诗朗诵等。

五、组织领导

我校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由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宣传部、教务处、团委、工会、临床学院、基础学院、特教学院、口腔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卫生管理学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对有关活动及时报道、总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配合,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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