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宣传国家语委、教育部和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认识,提高全校师生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
二、调查了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现状,找出差距,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工作规划,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三、健全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网络,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部署、检查、评估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
四、向校领导提出建议,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将普通话达标情况列为教师职务评聘、学生评优、综合素质测评的条件之一。
五、提出将语言文字工作的硬件建设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的建议,对学校使用规范化汉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加强对普通话、汉字书写等教学工作的领导,提高师资水平,加强课程建设,积累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实效。
七、利用广播、网站、班级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营造校园语言文字工作氛围。
八、组织教师进行基本功训练,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学工作运行机制,努力使普通话成为全校性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交际语言。
九、定期向校领导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语言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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