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指导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0浏览次数:87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指导标准

检查项目

分值(100)

评估标准

得分

备注

A

学校组织管理工作34分

A1组织

机构

4分

1分

1.有领导分管,校(院)领导兼语委主任

2分

2.有专人负责,由主管处室的处级领导任语办主任

1分

3.有工作网络,语委健全;院(系)有专人负责;处室有人分管

A2宣传

环境

7分

1分

1.有长期性的宣传环境,有两块以上固定的宣传标语或宣传牌

1分

2.张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1分

3.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校(系)宣传栏、校报、校刊、电视台、广播站及时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分

4.建有语言文字网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2分

5.有每年开展“推普周”活动的文字材料(1分)和图片资料(1分)

A3档案

资料

2分

普通话水平测试档案(含普通话水平测试表、成绩登记表、录音资料)、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资料(含上级文件、本校文件)全,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A4管理

制度

13分

2分

1.在教学管理和检查评估方面有规定

1分

2.在教师评先(优)方面有规定

1分

3.在教师录用方面有规定

1分

4.在教职员业务考核方面有规定

2分

5.在学生评比方面有规定

1分

6.在学校工作计划中有体现

1分

7.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划

1分

8.普通话课课时落实(必修或选修)

1分

9.将普及普通话作为素质教育的内容,要求明确

2分

10.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执行严格

A5普通话应用

4分

校内外普通话竞赛等活动多,活动有趣味者得满分;活动少,趣味性差减2至3分,无活动不得分

A6教师普通话培训

4分

2分

1.有计划地培训教师及测试员

2分

2.成绩记入业务档案

检查项目

分值

评估标准

得分

备注

B

教职员普通话水平和使用情况

23分

B1教师普通话水平

5分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100%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满分,每降5%减1分

B2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

2分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的占90%以上满分, 每降10%减0.5分

B3教学及集体活动

6分

在教学、会议、集体活动、公务活动中100%使用普通话满分,每降5%减2分

B4教职员同学生交谈用语

6分

100%使用普通话满分,每降5%减1分

B5教职员之间交谈用语

4分

90%使用普通话满分,每降5%减1分

C

学生普通话水平

C1毕业班普通话水平

15分

95%达到普通话二级水平满分,每降5%减2分

C2教学和集体活动用语

6分

100%使用普通话满分,每降5%减2分

检查项目

分值

评估标准

得分

备注

和使用情况

33分

C3学生同教职员交谈用语

6分

100%使用普通话满分,每降5%减1分

C4学生之间交谈用语

6分

95%使用普通话满分,每降5%减1分

D

规范字10分

D1公文、印章、证书、奖状、名片等用字

2分

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扣完为止

D2教师用字:板书、课件、教案、批改作业等

2.5分

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扣完为止

D3学生用字:作业、板报、宣传栏等

2.5分

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扣完为止

D4校园用字:校名牌、路名牌、标志牌、宣传牌、告示等

3分

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扣完为止

注: 评估75分以上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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