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3〕37号
各院(系):
为做好2023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 规定(试行)》(滨医行发〔2017〕86号)、《滨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滨医行发〔2014〕74号)、《滨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滨医行发〔2018〕8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毕业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一)2023届本科层次毕业生
1.2018级本科毕业生:包括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公费医学生) 、临床医学(教改班)、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学(公费医学生)、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
2.2019级本科毕业生:包括护理学、护理学(麻醉方向)、护理学(重症方向)、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假肢矫形工程、生物技术、药学、生物制药、中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化)、统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听障)、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
(二)2023届专科层次毕业生
包括2018级护理学专科1人(退役大学生)。
(三)2023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包括2021级特殊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四)往届本专科毕业生
包括2018-2022届结业和毕业未授予学位的毕业生。
二、 审核依据和内容
各院(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滨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适用于执行2017级及以前培养方案学生)、《滨州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适用于执行2018级及以后培方案学生),对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全面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必修课、选修课是否修满规定学分;
2.综合考试成绩是否达到合格;
3.第二课堂是否修够学分;
4.体育体测成绩是否达到50分;
5.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2.0(执行2018级及以后培养方案学生)。
6.大学英语四级是否通过或大学英语课程平均分是否达到70分;65分以上的学位课程是否达到学位课程总门数的一半及以上(执行2017级及以前培养方案学生);
7.是否有记过以上处分未解除。
三、 审核工作流程
(一)院(系)审核
6月14日至6月21日,各院(系)需在教务系统完成毕业生相关课程、实习实践环节、毕业考试、毕业论文等成绩提交,对2023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最终审核,并组织学生核对确认。
(二)审核结果公布
各院(系)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模板见附件1-2)。公示无异议后,整理汇总《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统计表》《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3-8),经院(系)签章后,于6月22日上午11点前提交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毕业审核工作关系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各院(系)应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附件:1.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模板
2.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模板
3. 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
4. 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
5. 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统计表
6. 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
7. 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
8.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