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院(系):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教学计划执行、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学生校区分布
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详见附件1。
(二)学期与周次安排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为2023级第1学期、2022级第3学期、2021级第5学期、2020级第7学期、2019级第9学期。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教学安排1-17周,(其中,国庆节放假1周)第18周为专业集中实践教学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次安排详见校历(附件2)。
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提前安排好教学内容,在排课及教学日历安排时将第6周(国庆节)空出。
二、具体工作日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执行、任务落实及排课相关工作均按照培养方案和本学期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情况,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2023级新生教学任务安排待招生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教学计划执行
5月24日至25日,各院(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核对下学期教学计划,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刷新,系统操作流程为:在教学执行计划中找到相关专业及年级,选中后分别点击“校区刷新”和“人数刷新”,以“覆盖”的方式刷新校区及人数,并核对“大类专业信息”中的“任务标记”以及“课程信息”中的“修读要求节点、课程类别、课程性质、主修标记、校区”等信息。
(二)核对教学任务
5月25日至26日,各开课部门、院(系)核对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更改申请。
各开课部门、院(系)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班级情况查询”中,核对需落实的任务是否正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学分、总学时、周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
凡发现教学任务有重复、遗漏或错误者,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调整者,分别经课程所在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核。
(三)专业选修课预选
5月30日至31日,学校组织专业选修课预选,学生选课后教学任务不能再做调整。
(四)教学任务落实
6月1日至6月12日,开课部门、院(系)落实教学任务。
涉及多位教师为多个教学班授课且同时包含理论与实验、在排课时教师易冲突的课程,推荐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进程维护”模块进行排课(换教师),具体落实任务、排课、换教师的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特殊排课功能操作说明”。
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对接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如:教授每人每学期至少为本专业本科生讲授一门学分课程;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率达到100%。
理论课、实验课均需严格按照实际授课情况安排教学任务,否则学生无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正常进行评教,影响教师评教成绩。
(五)人机交互排课
1.6月14日至6月26日,开课部门、院(系)进行人机交互排课。具体排课顺序另行通知。
各课程(含理论、实验)安排应准确到每个教师及具体的教学周和节次。排课时,同一门课程的所有教学周必须安排在同一个时间段,尽量全程上课(最短教学时长为8周)。周一至周五晚上时间安排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得安排其他课程。
排课过程中上午原则上禁止4节及以上的理论课连排。根据作息安排及3节连上课程安排情况,以下时间段禁排:2-3节、2-4节、3-4节、7-8节、7-9节;可排时间段为:上午:1-2节、1-3节、3-5节、4-5节;下午:6-7节、6-8节、8-9节。
(六)必修课选课及学生课表核对
1.6月28日至30日,学校组织全体学生分年级进行必修课选课。
2.7月3日至5日,课程所在院(系)、专业所在院(系)核对与调整专业班级课程表。
3.7月6日至9日,全体学生核对个人课表。
4.7月10日,公布正式课表。
5.7月10日至21日,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教学计划执行与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常规工作,是教学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涉及学生选课修读、教师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学校专业认证、状态数据填报等多个教学环节。各部门、院(系)应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和统筹该项工作。
二是周密安排。教学计划录入与执行实行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与落实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负责制。各部门、院(系)要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特别要注意临床教学基地教学任务与排课信息数据要完整、准确的录入系统。
三是保质保量。教学计划执行、教学任务落实和人机交互排课等均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各环节落实均有时间节点,变一处而动全局,因此过程不可逆。请各部门、院(系)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表.xlsx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