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1〕74号
各部门、院(系):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实验室常规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 2020-2021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要求,经研究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一)各院(系)及中心填报内容
所有实验室(教学和科研)通过资产管理处官网上的“滨州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录入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0日,下同)精密、贵重及大型仪器设备年使用信息等内容;通过“滨州医学院实验室上报系统”录入2020-2021学年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人员维护、实验室经费投入、实验项目信息(与教学日历一致)等内容。
二、报送时间
2020-2021学年各院(系)及中心的实验室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院(系)、中心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及时安排所辖实验室做好本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请各院(系)、中心安排院级管理员,专门负责本学院、中心的实验室上报工作,并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院级管理员名单(见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邮箱:bysy01-@163.com。
(二)各实验室按照填报内容要求(见附件3),通过系统录入完成后,将纸质版“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报所属学院、中心审核,各学院、中心汇总后,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1109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913985
附件:1.关于报送 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 实验室信息数据填报说明
3. 各院(系)及中心的院级管理员名单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