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0〕49号
各部门、院(系):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动物领用计划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动物与生物材料的申报,实行实验室和部门、院(系)两级负责制。请相关部门、院(系)对实验室申报的动物计划(附件)认真审核,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盖章后,统一报送。
二、严格程序、规范要求。本次申报仅限本科教学实验动物使用计划(本科生创新性、设计性实验和研究生用实验动物不在申报之列),请按照“附件”格式规范填写。受疫情影响,上学期未能开展的动物实验需要补做的,动物使用计划一并申报。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各实验室提交《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动物领用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二)需要补做的动物实验,实验室提交《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动物领用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
(三)各实验室务必于2020年7月17日前提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与纸质版相符)。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教学管理科110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ysydwzx@163.com。
四、各部门、院(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精打细算,杜绝浪费。实验动物的申报种类、品系、数量以及微生物控制等级,必须依据实验教学计划预算。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动物领用计划申报表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动物领用计划申报表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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