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0〕4号
各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PBL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PBL教案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学院、滨州附属医院、烟台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教学单位”)及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以下简称“教学基地”)均可组织申报。申报PBL教案数目分配如下:各学院不超过5个,两所直属附院均不超过10个,各教学基地不超过3个。
二、参评PBL教案要求
(一)需根据学情和所涉及学科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设计。
(二)案例要源于临床真实病例。可根据教学目标,针对不同专业年级学生,作适当改编、简化或合并等。但务必符合临床实际,切忌纯粹臆想编造。
(三)要尊重医务人员和患者隐私,涉及姓名、人际关系或可能造成法律纠纷的内容一律隐匿。
(四)教案主要包括教案封面、案例简介、案例正文和教师参考资料等四部分。教案封面格式参照“滨州医学院PBL教案封面示例”(附件1),其他部分格式参照“中国医学教育问题导向学习(PBL)共识PBL 案例编写要求”(附件2)。案例简介中的学习目标应当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并结合医学教育特征,突出课程思政。
(五)一个教案最多署名两位作者,建议基础教师与临床医师合作创作,署名视为共同第一作者。
三、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
PBL教案撰写人向所属教学单位、教学基地提交《滨州医学院PBL教案》一式两份。
(二)教学单位、教学基地初审
各教学单位、教学基地认真审核教师个人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教学单位将推荐教案及汇总表(排序)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董秀丽,联系电话:0535-6913063;教学基地将推荐教案及汇总表(排序)报实践教学管理处,由实践教学管理处汇总后一并报送教务处,联系人:任允平,电话:0535-6913158。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5日。
(三)学校评审
由教务处、PBL教学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教案进行网评;第二阶段,针对网评排序前60%的教案,在烟台校区组织现场评审,由PBL教案作者进行说课,时间10分钟。现场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定与激励办法
PBL教案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比例分别为10%、20%、30%和40%,对获奖教案将依照《滨州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附件:
1.滨州医学院PBL教案封面示例
2.中国医学教育问题导向学习(PBL)共识PBL案例编写要求
3.滨州医学院2019-2020学年PBL教案评比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0年1月16日
- 附件【1-滨州医学院PBL教案封面示例.docx】
- 附件【2-中国医学教育问题导向学习(PBL)共识PBL 案例编写要求.pdf】
- 附件【3-滨州医学院2019-2020学年PBL教案评比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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