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143号
各部门、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动物福利,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研究制定《普通环境实验小鼠饲养管理规程》《普通环境实验大鼠饲养管理规程》《普通环境实验豚鼠饲养管理规程》《普通环境实验兔饲养管理规程》《普通环境洗刷消毒与灭菌技术规程》《实验动物质量验收与检疫技术规程》《实验动物麻醉与安乐死技术规程》《滨州校区教学用实验动物使用管理规程》等八项规程,现予印发,请各部门、院(系)参照执行。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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