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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31浏览次数:209

滨医教字〔2019〕140号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将对通过中期检查的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申请延期的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双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包括通过中期检查的2018年国家级、校级双创项目175项(见附件1)申请延期的2017年国家级、校级双创项目15项(见附件2)

二、结题程序与要求

(一)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需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国家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还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填报相关内容。

2.研究报告

创新类项目团队还须提交一份研究期间完成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研究报告。鼓励项目团队公开发表论文、参与发明创造、制作科技作品等。创业类项目团队还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企业实践报告、创业报告等;项目的生产、销售和运营情况;获得专利、奖励和表彰情况;项目成果转化情况,企业融资(含获得风险投资、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情况等。创业训练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创业实践活动训练过程;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实践运营成果和效益。

3.延期申请

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不能按期完成者,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4)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逾期未结题视为自动终止项目。

4.材料报送

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负责人所属院(系)-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的格式命名)交至学生所属院(系)

(二)院(系)评审

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对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初审,组织校级双创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在“结题报告”上填写“项目所在单位意见”,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填写《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请各院(系)于2020年3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图书办公楼11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mcjwk@163.com。

(三)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复审,对于国家级项目,学校将组织复审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确定最终的复审结果。

三、结题结果运用

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校级项目由各院(系)评定,优秀率不超过20%;国家级项目由教务处审核评定,优秀率不超过50%。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者,校级项目由学校颁发结题证书,国家级项目从“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直接打印结题证书;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终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的各类款项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两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双创项目;对于已结题、但仍具有继续研究或实践意义的项目可予以滚动立项。结题后,院(系)为学生计入创新创业学分。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和专家组。专家组由工作小组聘任的院内外专家组成,负责院(系)项目的评审、推荐、检查、验收。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汇集和项目总结工作,对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书、相应研究成果等材料应及时建档管理

 

附件:1.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汇总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 

5.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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