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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30浏览次数:242

滨医教字〔2019〕138

各有关部门、院(系)、教学医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95号)(附件1)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230-2020年110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期末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已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请各院(系)、教学医院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在系统中查询。

二、监考与巡考

院(系)、教学医院聘作风正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的教师作为监考教师,并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在教务系统中落实监考任务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监考守则及工作程序》要求进行监考。

学校根据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统一组织考场巡查,各院(系)要对有本院学生考试的考场逐一巡查,并填写《滨州医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发现有考试违规违纪和作弊等现象,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有关班级辅导员严格巡视各自班级学生所在考场,逐一验明学生身份,坚决杜绝替考现象发生。

三、学生考试要求

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重修学生还需持重修证)参加考试。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由学生本人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批准后在下学期初参加补考,否则视为旷考,只能参加重修。

四、考试命题

各院(系)、教学医院应按照《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对于同一课程,不同专业、不同授课学时的试卷,须按不同课程分别命题。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专业课程命题要求见表1。考试命题应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命题小组组长的领导下进行,试题拟定后,须经教师认真试做,并制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教研室主任复核签字后将纸质版试题送交课程所在学院教科办,由学院教科办汇总后送交印刷厂印刷。

1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专业课程命题要求

考试内容

A1型题

A2型题

B1型题

基础医学

45%-50%

35%-40%

15%-20%

医学人文

45%-50%

35%-40%

15%-20%

预防医学

35%-40%

55%-60%

3%-5%

临床医学

20%-25%

70%-75%

3%-5%

总  计

30%-35%

50%-55%

10%-15%

五、试卷评阅归档

各院(系)、教学医院规范阅卷评分、分数统计、成绩上报等工作环节,确保公正、公平、准确地评阅试卷。在所考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并及时按照《滨州医学院考试试卷归档材料目录》要求统一整理归档,做到材料齐全,归档准确。加强考试成绩分析和试卷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向教师和学生进行反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环节,对于促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组成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全面负责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指挥与调度工作。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分别成立以院(系)、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单位的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落实。

(二)加强考试管理

教务处要做好全校期末考试的组织安排、考务培训、考务管理、考试监控、考场巡视等工作,确保期末考试正常有序。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切实加强期末课程考试各环节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责任,保证考试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要对考试组织、考风考纪、阅卷、考试成绩与试题分析、考试方法改革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指导教学工作改进,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肃考风考纪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监考教师培训,提高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监考教师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实施举报电话、信箱公示制度

考试期间各考场要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师姓名等有关信息和举报电话公示在黑板上。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535-6913064)和电子信箱(jwcbzmc@163.com)。

 

附件:
1.《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9〕

5号)

2.滨州医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3. 滨州医学院2019-2020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巡视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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