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137号
各部门、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山东省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教师编写更多优质教材。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重点
(一)立项范围
申报教材立项原则上对应我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不含教学参考书、习题集等辅助教材。
(二)立项重点
1.创新创业类课程教材;
2.实验实训类课程教材;
二、立项条件与要求
(一)立项条件
1.申报教材建设立项的主编须是我校专职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2.教材主编原则上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五年以上教学经历,具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二)立项要求
1.申报教材应以具有专业特色的新编教材或融合现代教育技术的新型教材(互联网+教材等)为主体。
2.结合教学实际,各部门、院(系)组织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编写,增强教材的实用性和教学的实效性。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教材应填写《滨州医学院2019年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交所在部门、学院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1月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及《滨州医学院201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到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发送至byjck@126.com。
(二)各部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完成排序后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向学校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针对教材立项申报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教材内容的系统性、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经专家评议、公示后,公布教材编写立项名单,学校将择优推荐出版。
四、立项经费及管理
(一)根据《滨州医学院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规定》(滨医行发〔2012〕182号)见附件3,学校给予每项项目经费资助2000元,重印不予资助。
(二)经费首次按50%划拨到立项负责人所在部门、学院,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财务处要求执行,具体由立项负责人负责,经所在部门、学院审核。获批立项的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到期结题验收,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因出版、印刷等原因确须延期者,可申请延期,但至多延期半年,对完不成任务者,学校将追回已资助经费。
(三)相关部门、学院应加强对所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教材编写质量。学校对立项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对编写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取消立项资格,追回已资助经费;对中期检查合格的拨付资助经费的50%。
(四)立项项目应按学校关于公布本科教材建设立项通知所列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变更。
附件:
2.《滨州医学院2019年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3. 《滨州医学院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规定》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28日
- 附件【附件1滨州医学院2019年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doc】
- 附件【附件2滨州医学院2019年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 附件【附件3《滨州医学院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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