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112号
各有关院(系):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1〕4号)(见附件1)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专业范围
(一)2016级本科毕业生:包括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对口本科)、生物技术、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化)、统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智慧医疗与健康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英语、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中药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假肢矫形工程、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
(二)2018级专升本毕业生:药学专业。
二、工作安排
(一)2019年12月底前,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动员、计划制定、任务部署,确定指导教师,完成学生选题,并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展相关资料收集、课题调研等。
(二)2020年5月中旬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研究和撰写;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三)2020年6月底前,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等。
(四)2020年7月中旬前,院(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完成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培训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开设专题讲座,使师生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工作安排与要求等;积极做好《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滨医行发〔2014〕36号)(见附件2)的学习宣传;制定公布院(系)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按时组织实施。
(二)规范实施,保证质量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附件1的要求,规范开展选题、任务下达、开题报告、指导、撰写、中期检查、评阅与答辩、成绩评定、文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三)强化管理,恪守诚信
1.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包括选题、任务下达、开题报告、撰写、指导答疑等过程均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的毕业论文模块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均参照学校统一格式,写作、打印、装订格式及各类用表等的参考模板可进入滨州医学院教务处网站 “下载专区”-“学生下载区”进行下载,网址链接如下:http://jwc.bzmc.edu.cn/info/1022/1754.htm。
3.学位申请者要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需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低于30%的允许答辩,检测结果达到30%及以上的不允许答辩。对有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行为者,按照附件2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附件:1.《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1〕4号)
2.《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滨医行发〔2014〕36号)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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