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71号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7月1日-7月1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期末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已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请各院(系)、教学医院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在系统中查询。
二、监考与巡考
各院(系)、教学医院选聘作风正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的教师作为监考教师,并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在教务系统中落实监考任务。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监考守则及工作程序》要求进行监考。
学校根据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统一组织考场巡查,各院(系)要对有本院学生考试的考场逐一巡查,并填写《滨州医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发现有监考教师迟到、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学生违纪和作弊等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有关班级辅导员必须严格巡视各自班级学生所在考场,逐一验明学生身份,坚决杜绝替考现象发生。对发生替考、考试秩序混乱的年级,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学生考试要求
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重修学生还需持重修证)参加考试。不得擅自缺考。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由学生本人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批准后在下学期初参加补考,否则视为旷考,只能参加重修。
四、考试命题
各院(系)、教学医院应按照《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9〕5号)和《滨州医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各门课程都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拟定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还应保证与往届试卷重复率不超过30%。对于同一课程,不同专业、不同授课学时的试卷,须按不同课程分别命题。
考试命题应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命题小组组长的领导下进行,试题拟定后,须经教师认真试做,并制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教研室主任复核签字后将纸质版试题送交课程所在学院教科办,由学院教科办汇总后送交印刷厂印刷。使用试题库抽题组卷且试行网考的课程,试题电子版可从试题库导出,由教研室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试题电子版考试前一周通过考易系统提交教务处审核。
五、试卷评阅归档
(一)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加强阅卷及成绩评定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各学科要成立相应的课程考试阅卷小组,在指定阅卷场所阅卷。规范阅卷评分、分数统计、成绩上报等工作环节,确保公正、公平、准确地评阅试卷。
(二)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在所考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课程考试试卷评阅结束后,须及时按照《滨州医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归档整理材料目录》要求统一归档整理,做到材料齐全,归档准确。重修学生的试卷单独整理保存。
(三)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加强考试成绩分析和试卷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向教师和学生进行反馈。
六、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切实加强期末课程考试各环节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责任,保证考试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要对考试组织、考风考纪、阅卷、考试成绩与试题分析、考试方法改革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指导教学工作改进,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院(系)、教学医院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监考教师培训,提高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监考教师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教务处要做好全校期末考试的组织安排、考务培训、考务管理、考试监控、考场巡视等工作,确保期末考试正常有序。
(四)实施举报电话、信箱公示制度。考试期间各考场要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师姓名等有关信息和举报电话公示在黑板上。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535-6913064)和电子信箱(jwcbzmc@163.com)。
附件:滨州医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巡视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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