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17号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及时完成我校本科、专科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核准和补录对象
在校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学生本人需认真核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见附件1)的学生信息与真实情况是否一致,并按照《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见附件2)和《父母信息补录工作指南》(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核准和补录信息。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学生信息核准和父母信息补录工作;周密组织,严格要求,涉及学生隐私请注意保密。请于2019年3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统计好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学生签字确认)《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见附件1)交至教务处学籍科(邮箱:byxjgl3062@126.com)。
附件: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2.《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
3.《父母信息补录工作指南》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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