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16号
各有关部门、院(系):
为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滨医行发〔2012〕4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月23日至3月1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基本教学运行情况
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情况(特别是教学基地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情况)、课程表安排情况、教学日历录入情况等。
(二)开课情况
所有任课教师(包含各教学基地任课教师)开课准备及到课情况;各年级学生(包含各教学基地学生)到课及课堂秩序情况。
(三)教学设施及运行情况
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等的教学设备运行情况、环境情况(照明、卫生状况等),实验材料的准备情况和实验室安全情况。
(四)教材的发放及使用情况
本学期开设课程对应教材是否发放到位及教师、学生反馈情况。
(五)毕业论文开题情况
毕业论文课题申请表、毕业论文任务书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等的完成情况。
(六)上学期期中及期末教学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二、检查程序
期初教学检查以相关部门、院(系)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部门、院(系)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将自查情况总结材料纸质稿于3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邮箱:bzmcjwk@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落实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院(系)要认真组织相关的教研室、实验室根据学校的要求认真自查,为新学期顺利开课做好准备。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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