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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160

                             滨医教字〔20196

 

各院(系):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鲁教高函[2019]1号,简称《通知》),决定组建新一届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于引导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指导学科专业评估,促进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入选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既是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肯定,也有利于相关学科、专业及时把握本科教学改革、建设的动向与趋势,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任职条件

(一)本科高校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国家、省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热心负责。

5、身体健康,在职在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其他人选条件。

1、对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在业内认知度高。

2、其他参照本科高校专家的人选条件。 

三、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根据2019-2022年山东省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中公布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名称准确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2人、行业专家不超过1人(学校需确保行业专家能够参加省教指委活动并切实履行职责);每名推荐人选至多可报2个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经学校审定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教育部教指委成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定,自然列入省教指委成员范围,不占用高校推荐名额;

(四)上届省教指委委员经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遴选时优先予以考虑。

四、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包括《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2),请推荐单位将加盖公章后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jwcjxjshk@163.com。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111日,联系人:朱光燕,联系电话:6916325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 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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