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院(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滨医行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院(系)2018年度教学工作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学校与院(系)签订的2018年度院(系)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院(系) 教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教学效果、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创新创业、课堂教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实践教学、实验教学、教学运行、质量监控、教学研究等项目。
二、考核程序与相关要求
(一)请各院(系)根据201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滨州医学院2018年度院(系)教学工作目标考核自测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并于1月2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自评表及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教务处会同实践教学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控处对各院(系)教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并于1月4日前完成综合考核。
(三)部门与院(系)应高度重视2018年度教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认真梳理,逐项考评,实事求是,按时完成。
附件: 2018年度院(系)教学工作目标考核自测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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