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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133

                               滨医教字〔2018152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对通过中期检查的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双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通过中期检查的2017年国家级、校级双创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条件

(一)创新类项目

创新类项目团队须提交一份研究期间完成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研究报告。鼓励项目团队公开发表论文、参与发明创造、制作科技作品等

(二)创业类项目

创业类项目团队须提交项目的生产、销售和运营情况;获得专利、奖励和表彰情况;项目成果转化情况,企业融资(含获得风险投资、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情况等。创业训练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创业实践活动训练过程;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实践运营成果和效益。

三、结题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总结。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负责人所属院(系)-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的格式命名)交至学生所属院(系)

2.各院(系)对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初审,组织校级双创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在“结题报告”上填写“项目所在单位意见”,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附件3,《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请各院(系)于2019年3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图书办公楼11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mcjwk@163.com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复审。对于国家级项目,学校将组织复审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确定最终的复审结果。

四、检查结果运用

1.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4,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逾期未结题视为自动终止项目。

2.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期中优秀率不得超过15。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终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的各类款项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二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双创项目;对于已结题、但仍具有继续研究或实践意义的项目可予以滚动立项。

3. 结题后,院(系)为学生计入创新创业学分。

五、工作要求

1.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和专家组。专家组由工作小组聘任的院内外专家组成,负责院(系)项目的评审、推荐、检查、验收。院(系)将工作小组名单与结题工作其他材料一起报教务处备案。

2.各院(系)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汇集和项目总结工作,对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书、相应研究成果等材料应及时建档管理

 

附件:1. 滨州医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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