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8〕152号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对通过中期检查的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双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通过中期检查的2017年国家级、校级双创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条件
(一)创新类项目
创新类项目团队须提交一份研究期间完成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研究报告。鼓励项目团队公开发表论文、参与发明创造、制作科技作品等。
(二)创业类项目
创业类项目团队须提交项目的生产、销售和运营情况;获得专利、奖励和表彰情况;项目成果转化情况,企业融资(含获得风险投资、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情况等。创业训练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创业实践活动训练过程;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实践运营成果和效益。
三、结题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总结。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负责人所属院(系)-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的格式命名)交至学生所属院(系)。
2.各院(系)对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初审,组织校级双创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在“结题报告”上填写“项目所在单位意见”,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附件3,《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请各院(系)于2019年3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图书办公楼11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mcjwk@163.com。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复审。对于国家级项目,学校将组织复审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确定最终的复审结果。
四、检查结果运用
1.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4,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逾期未结题视为自动终止项目。
2.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期中优秀率不得超过15%。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终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的各类款项,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二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双创项目;对于已结题、但仍具有继续研究或实践意义的项目可予以滚动立项。
3. 结题后,院(系)为学生计入创新创业学分。
五、工作要求
1.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和专家组。专家组由工作小组聘任的院内外专家组成,负责院(系)项目的评审、推荐、检查、验收。各院(系)将工作小组名单与结题工作其他材料一起报教务处备案。
2.各院(系)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汇集和项目总结工作,对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书、相应研究成果等材料应及时建档管理。
附件:1. 滨州医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
-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
-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 附件【3-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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