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8〕140号
各有关部门、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部门、院(系)高度重视项目申报与过程管理工作。可根据《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结合自身特点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项目申报者需按企业要求报送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项目申报者要充分调研拟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若项目需要学校匹配部分经费,需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于12月26日前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组织论证;若项目属于企业全额经费支持,请相关部门、院(系)统一将情况说明和申报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到bzmcjxjshk@163.com。联系人:朱光燕,联系电话:6916325。
附件:1.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
2.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15日
- 附件【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pdf】
- 附件【附件2: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pdf】
-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pdf】
- 附件【2-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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