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8〕131号
各部门、院(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学生信息数据安全保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信息数据的调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生信息数据调用范围
(一)在校生的信息数据统计、毕业生的信息数据统计及包含某个字段的学生信息数据的统计等。
(二)学生的年级、学院、学号、专业、民族、籍贯等个人的详细信息。
二、学生信息数据调用程序
(一)申请:需调用学生信息数据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滨州医学院学生信息数据调用申请表》(附件)。
(二)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调用学生信息数据的理由、用途等进行一一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三)审批:分管学生信息数据的校领导审批。
(四)办理:申请者将审核、审批的《滨州医学院学生信息数据调用申请表》交至教务处并办理相关事宜。
三、学生信息数据调用要求
(一)高度重视,妥善保管。学生信息调用者要充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等相关法律条文,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并注意学生信息数据保密。学生信息泄露造成的后果将由申请单位承担。
(二)严格程序,保障安全。调用者要严格按照学生信息数据调用程序严格办理,调用的信息只能用于申请事项,不得它用,要妥善保管学生信息数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附件:滨州医学院学生信息数据调用申请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16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