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院(系):
为科学规划我校2019年教育教学类专项经费项目预算,根据《滨州医学院关于编制 2019 年预算项目库的通知》(滨医行发〔2018〕40号)和《滨州医学院关于编报 2019 年度经费预算及 2019—2021 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滨医行发〔2018〕89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单位报送的教育教学类专项经费项目进行论证,现将论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8日(周四),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地点:烟台校区办公楼9楼会议室
(注:滨州校区人员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汇报)
二、论证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作项目申请汇报(限时5分钟);
(二)论证专家质询(限时5分钟);
(三)论证专家根据汇报及答辩情况,就下列内容对项目进行评审:
1.项目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2.项目是否具备实施能力与条件(项目的可行性);
3.项目建成后预期效益(项目的绩效);
4.项目支出的合理性(主要大型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主要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合理性、准确性);
(四)论证专家组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并考虑项目的轻重缓急和重要程度,对所有评审项目进行评分排序。
三、汇报顺序
上午:实践教学管理处、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下午:基础医学院、药学院。
各项目汇报顺序见附件——《滨州医学院2019年教育教学类项目专项经费安排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参加项目汇报的单位认真准备汇报材料,确定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项目负责人请务必按照安排,按时到达论证评审会场参加汇报和答辩。
(二)汇报应按以下提纲进行,一是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是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三是项目建成后预期效益;四是项目的预算支出;五是主要大型设备相关情况。
联 系 人:林栋
办公电话:6913985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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