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8〕92号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对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双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获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项目组自查、院(系)检查为主,学校复审为辅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对各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报送学校;学校进行复审并公布检查结果。对于国家级项目,学院应对照结题要求重点检查,以便2018年能够顺利结题。
三、检查内容
1.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2.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记录,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获风险投资等。
3.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说明经费的使用方向,使用内容,目前的使用额度,剩余额度等。
4.前阶段收获体会和存在的问题:前一阶段研究的心得体会,项目研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在下阶段的进度计划,后续研究任务及拟取得的研究成果。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请指导教师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将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负责人所属学院名-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的格式命名)交至学生所属学院。
2.如确需更换有关项目信息,请填写《“国创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附件3),“学校工作部门意见”处,请学生所属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成PDF文档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bzmcjwk@163.com,申请单原件请学生所属学院存档备查。
3.各学院针对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答辩),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审核意见及检查结论,并填写《滨州医学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
4.各学院对中期检查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整理,一套留至学院存档备查,另外一套请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图书办公楼11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bzmcjwk@163.com。
5.学校进行复审并公布检查结果。
五、检查结果运用
1.中期检查结果分为进展良好、进展顺利、进展迟缓、建议约谈和终止项目五个层次。进展良好和进展顺利的项目可以进行项目相关经费的核实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另行通知);进展迟缓和建议约谈的项目需待再次检查通过后再报销项目经费;终止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不支持项目经费的报销。
2.未按学校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不支持项目经费的报销。
3.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二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双创项目。
六、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该项工作的学院领导,成员需包括相关领域专家3—5人,各学院将工作小组名单与中期检查其他材料一起报教务处备案。
2.各院(系)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的材料和工作记录留存工作。
附件:1.2017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立项结果一览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国创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7日
-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1-2017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立项结果一览表.xls】
-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 附件【3-“国创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doc】
-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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