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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127

                               滨医教字〔201892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对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双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获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项目组自查、院(系)检查为主,学校复审为辅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对各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报送学校学校进行复审并公布检查结果。对于国家级项目,学院应对照结题要求重点检查,以便2018年能够顺利结题。

三、检查内容

1.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2.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记录,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获风险投资等。

3.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说明经费的使用方向,使用内容,目前的使用额度,剩余额度等。

4.前阶段收获体会和存在的问题:前一阶段研究的心得体会,项目研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在下阶段的进度计划,后续研究任务及拟取得的研究成果。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请指导教师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将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负责人所属学院名-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的格式命名)交至学生所属学院。

2.如确需更换有关项目信息,请填写《“国创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附件3),“学校工作部门意见”处,请学生所属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成PDF文档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bzmcjwk@163.com,申请单原件请学生所属学院存档备查。

3.各学院针对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答辩),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审核意见及检查结论,并填写《滨州医学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

4.各学院对中期检查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整理,一套留至学院存档备查,另外一套请于9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图书办公楼11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bzmcjwk@163.com

5.学校进行复审并公布检查结果。

五、检查结果运用

1.中期检查结果分为进展良好、进展顺利、进展迟缓、建议约谈和终止项目五个层次进展良好和进展顺利的项目可以进行项目相关经费的核实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另行通知);进展迟缓和建议约谈的项目需待再次检查通过后再报销项目经费;终止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不支持项目经费的报销。

2.未按学校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不支持项目经费的报销。

3.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二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双创项目。

六、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该项工作的学院领导,成员需包括相关领域专家35人,各学院将工作小组名单与中期检查其他材料一起报教务处备案。

2.各院(系)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的材料和工作记录留存工作。

 

附件:1.2017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立项结果一览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国创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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