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8〕79号
各院(系):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教育部办公厅决定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见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见附件2)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组织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中,我校所涵盖的专业主要是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等8个类别(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5)。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
三、推荐认定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遴选,最终由教育厅确定向教育部推荐项目。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五、工作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更是实验教学的发展方向。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见附件),按照通知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在坚持“能实不虚”的基础上加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力度,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新型实验教学模式,积极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并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学院于0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ysy_01@163.com。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林栋,联系电话:691398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3.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4.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5.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8年8月4日
-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pdf】
-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3-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docx】
- 附件【4-申报表.doc】
- 附件【5-简介视频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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