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8〕71号
各院(系):
按照学校转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执行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财务处提供的相关自查自纠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明细清单,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财务处提供的整改分解任务,教务处对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项目,逐一核对分类,涉及教材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应用型专业群建设、教学改革以及试题库建设、培养方案修订、审核评估、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等项目。针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涉及相关部门学院,列出清单(详见附件)。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根据教学项目结余资金明细,认真分析结余资金原因,加快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教学项目结余资金专项清理明细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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