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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140

                             滨医教字〔201833

 各院()

   为做好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行发〔201786)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毕业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范围

(一)2018届本科层次毕业生

12013级本科毕业生:包括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临床医学(老年医学方向)、临床医学(教改班)、临床医学(特教)、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预防医学等专业毕业生。

22014级本科毕业生:包括护理学、护理学(对口本科)、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对口本科)、康复治疗学、生物技术、药学、生物制药、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化)、统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对口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对口本科)、法学、英语、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等专业毕业生。

32016级专升本毕业生: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ICU方向)、护理学(老年护理方向)、药学等专业毕业生。

(二)2018届专科层次毕业生

包括2015级专科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毕业生。

二、  毕业资格审核

(一)审核依据与内容

各院()要依据《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行发〔201786)、《滨州医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2)对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是否按期交纳学费并按时注册;

2、是否修满规定学分;

3、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是否达到合格;

4、基础医学综合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考试成绩是否达到合格;

5、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否修满学分。

具体审核步骤和方法见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操作流程》。

(二)工作流程

1.教务系统毕业审核系统操作培训

教务处将于516-18日,在图书办公楼1123房间进行教务系统毕业审核系统操作培训,请各院()务必安排负责2018届毕业审核的专门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院(系)初审

各院(系)于518日至61日,根据毕业审核系统操作培训要求,对教务系统中各专业的基础数据进行精确维护。完成基础数据维护后,通过教务系统的毕业审核模块按专业进行初审。

初审结束后,各院(系)组织毕业生核对个人实际情况,复核审核结果。毕业生本人确认审核结果后,院(系)整理汇总《滨州医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附件2)

3.院(系)终审

各院(系)于611日至626日,在初审基础上,结合毕业生选修课补修考试、毕业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等的结果,进行毕业资格最终阶段审核,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审核结果。

4.审核结果公布

各院(系)对最终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模板见附件3),公示无异议后,将《滨州医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附件2)和《滨州医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附件4)整理打印,经院()领导签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对各院()报送的毕业资格审核数据进行汇总,对达到毕业资格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对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准予其结业。  

三、延长学习年限及结业办理

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者办理结业。办理结业的学生必须按时办理离校手续,不再具有滨州医学院学籍。结业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返校办理重修(重修报名同在校生)事宜。重修后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日期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

四、工作要求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关系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教务处和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毕业资格审核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各院(系)应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学校将按照各院(系)最终审核结果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操作流程》

2.《滨州医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

3.《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模板》

4.《滨州医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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