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8〕13号
各部门、院(系):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滨医行发〔2012〕49号)要求,学校于3月19日至3月30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项目
1.2017年课程结束性考试工作组织情况
检查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情况,包括试卷命题、阅卷、成绩评定与上报、试卷的整理与归档、试卷命题分析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文件执行试卷归档。所有课程的考核材料(含纸质试卷和网络考试)统一存放于课程所属教研室,并统一做好试卷目录。
2.教学运行情况
学院组织检查本学期所有(尤其是教学基地)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情况、选课数据录入情况、课程表安排情况、教学日历录入情况、教材落实情况。
(二)常规检查项目
1.开课情况
所有任课教师(包含各教学基地任课教师)教案准备及到课情况;各年级学生(包含各教学基地学生)到课及课堂秩序情况。
2.教学设施及运行情况
检查各教室教学安排及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的教学设备运行情况及实验材料的准备情况;检查各基地教学设备运行情况。
3.毕业论文的开题情况
包括毕业论文课题申请表、毕业论文任务书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的完成情况。
4.教材报送与发放情况
5.上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二、检查程序
期初教学检查以部门、院(系)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各部门、院(系)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邮箱:bzmcjwk@163.com。学校将于4月初召开期初教学工作检查交流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落实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院(系)要认真组织相关的教研室、实验室根据学校的要求认真自查,为新学期顺利开课做好准备。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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