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6级医学类在校本科生基础医学综合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考试学分设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26浏览次数:125
滨医教字〔2018〕6号
各相关部门、院(系):
根据我校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分段式综合考试是指在基础学习阶段、临床学习阶段和临床实习阶段结束时分别进行综合考试。在基础医学课程结束后进行基础医学综合考试,在临床医学课程结束后进行临床医学综合考试,实习结束后进行临床综合考试和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原培养方案中未明确设置第一、二阶段综合考试学分。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对接国家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工作,结合综合考试学生学习、考试时长,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基础医学综合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考试各设置为2学分,该学分是取得毕业资格的必修学分。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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