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录入、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6〕22号
各部门、院(系):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录入、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
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详见附件。
(二)学期、周次安排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为2016级第1学期、2015级第3学期、2014级第5学期、2013级第7学期、2012级第9学期。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无机动周,教学安排17周,2016级新生9月12日开课,教学安排15周,国庆节放假1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授课。
二、工作安排
(一)4月6日前,各院(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完成教学计划录入工作。
各专业所在院(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依次点击“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选择年级、专业、学期等信息(例如2015级,选择第3学期),单击右键,增加记录,依次按照培养方案,加入课程信息。
(二)4月12日前,各部门、院(系)核对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更改申请。
1.各院(系)进一步核对所辖各专业学生所在校区设置是否正确。
2.各部门、院(系)核对所辖教研室开课课程信息。项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起始结束周、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
3.凡发现教学任务有冲突遗漏或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调整者,须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经课程所在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审批、负责人会签后报教务处审核。如仅调整课程教学周或周学时,不调整课程安排学期和总学时,不需打印申请表,教务处在教务系统直接审核通过。
(三)4月14日前,打印教学计划书、教学任务书报送教务处。
1.各学生所在院(系)打印各专业、年级、层次的教学计划书一式两份,由各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院(系)存档一份,报教务处一份。
2.各开课部门、院(系)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一式三份,由各部门或教研室主任签字,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教研室、部门或院系各存一份,报教务科一份)。
(四)4月15日-4月21日,学校组织学生预选限定选修课,学生选课后教学任务不能再做调整。
(五)4月22日-5月4日,开课部门、院(系)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开课部门、院(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教学任务安排。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50%~60%,中级职称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25%~30%,初级职称教师和研究生培养性讲课学时不超过15%。各部门、院(系)要严格根据该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积极鼓励教师包班上课,按分段上课模式进行任务安排的课程任课教师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实验课严格按照实际授课情况安排教学任务,否则学生无法通过网络系统正常进行实验课评教,影响教师评教成绩。
(六)5月5日-6月5日,开课院(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人机交互排课。
各课程(含理论、实验)安排应准确到每个教师及具体的教学周,详细操作见附件。
(七)6月6日-6月13日,课程所在院(系)、专业所在院(系)核对、调整下学期课程表。
(八)6月14日- 6月16日,公布正式课表。
(九)6月6日-6月30日,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学计划任务核对、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涉及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环节。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教学计划录入实行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和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负责制。各部门、院(系)要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按照学校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环节均有时间规定且过程不可逆,只有教学计划准确无误才能保证教务任务安排的准确,逾期将关闭教务系统教务任务安排功能,各部门、院(系)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表
2.计划任务核对操作指南
3.计划任务安排操作指南
4.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班组成和拆合班原则
5.教务管理系统院(系)使用手册
6.滨州医学院2016-2017学年校历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30日
- 附件【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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