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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97

 

                                 滨医教字〔2015105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

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医行发〔201419号)文件规定,现对2015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教学工作量统计包括授课教学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二、工作安排

(一)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

1.审核范围

1)时间范围: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授课教学工作量。

2)内容范围: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的理论和实践(实验课、见习课)授课教学工作量。

2.审核办法

1)本专科授课教学工作量由学院、教研室统计并填写《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和《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附件3),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2)研究生和留学生授课教学工作量由学院、教研室统计并填写《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和《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附件3),报研究生处和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审核。

3.注意事项

    1)教研室统计教学工作量时,要按学期分别统计,注明授课专业、班级。

    2)通过教务处双语教学资格认证的教师,可以申报双语教学工作量。按双语教学统计时只统计经过资格认证的双语教学授课章节,并附双语教学日历。

    (二)教学研究工作量统计

1.审核范围

1)时间范围:201511日至20151231

2)内容范围:包括已结题或鉴定的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教学成果获奖等。

3)科研类成果按照科研处相关规定执行,凡在科研处申报科研工作量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教研工作量。

2.审核办法

1)部门审核

个人根据教学研究项目类别填报相应的教学研究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567)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附件8),交由所在部门、院(系)审核,所在部门、院(系)按填报教学研究项目类别进行汇总、审核并签字盖章,连同相应支撑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2)学校审核

学校成立教学研究信息审核小组,对各部门、院(系)教学研究工作量进行集中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

    (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1.审核范围:指导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量

2.审核办法:

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需填写《滨州医学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统计表》(附件9),由学院统计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

三、工作要求

1. 部门、院(系)统计审核本单位教学工作量和学校审核教学工作量的时间安排如下表:

工作量类别

部门、院(系)审核时间

教务处审核时间

授课教学工作量

毕业论文工作量

121号——127

128号——1220

教研工作量(含教材工作量)

121——1218

1221号——1225

2.相应部门审核各院(系)授课教学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并在《滨州医学院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10)签字盖章,由各院(系)于20151230日前将相应部门审核签字后的《滨州医学院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报教务处。

3.本次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在教学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滨州医学院授课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

4.滨州医学院结题鉴定的教学项目汇总表

5.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论文汇总表

6.滨州医学院教材奖励汇总表

7.滨州医学院教学类成果获奖汇总表

8.教学研究工作量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一览表

9.滨州医学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10.滨州医学院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11.出版社档次一览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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