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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1浏览次数:96

各部门、单位、学院 :

    学校将对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延期结题项目、2012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依据

     1、验收范围: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延期结题项目、2012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2、验收依据

   (1)《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2〕183号) (见附件2)

   (2)项目申请书

    二、验收的程序

    1、学院审查。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承担教学研究项目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综合性验收意见。

    三、验收材料

    1、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3)。

    2、项目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的背景、思路;项目研究的开展过程;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项目研究与实践的效果;项目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3、支撑材料。体现成果实践应用及其效果的支撑材料和分析报告、发表的教研论文、专著、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等。

    四、材料及报送时间要求

    1、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装订;研究报告与支撑材料合装成册(一份,须编目录)。

    2、项目组必须有1 篇在正式刊物发表且标注项目编号的教研论文,论文的内容要与研究项目相关,发表的时间要在项目实施到结题的时间段内,无论文者不能结题。

    3、各学院结项材料汇总初审后于2015年10月20日前送至教务处,项目结项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bzmcjwc@126.com

    4、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由学院组织集中报销课题资助经费。

    5、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报告(见附件4)。对于无明确原因又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销,项目负责人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研项目。凡是没有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均不受理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6、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逾期未按时完成者将取消项目,三年内不再推荐承担校级及其他类别教改研究课题。

    五、工作要求

    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保证课题结项验收工作高标准完成。

 

附件:

1、教学研究项目验收名单

2、《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2〕183号)

3、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4、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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