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2015年7月2日至7日,学校对2012年之后开设的新上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2012版培养方案基础上有较大调整的个别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校级专家论证,现将论证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结果
1.通过的专业: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生物制药、制药工程、生物技术(规模化哺乳动物细胞培养)、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对口本科)、医学影像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对口本科)、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2.暂缓通过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对口本科)、公共事业管理(老年医养管理方向)、临床医学(老年医学方向)、医学影像技术。
二、工作要求
1.论证结果为通过的专业,院(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培养方案,撰写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报告书(见附件),修改后的培养方案和修改情况报告书于2015年9月10日报教务处审核。
2.论证结果为暂缓通过的专业,院(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培养方案,撰写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报告书,并组织由行业、课程、教学管理领域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修改后的培养方案再次进行论证,于2015年9月21日前将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报告书和专家论证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3.各专业所在院(系)要在修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协调组织有关专业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做好教学大纲的编制,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下学期开课课程的教学大纲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附件: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报告书
教务处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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