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5〕67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院(系)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滨医教字〔2015〕23号)要求,现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价时间
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5日(其后将关闭学生评教系统)。
二、参评教师、学生
1、参评教师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授课教师;
2、参评学生为烟台和滨州两校区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评学、评教范围
1、教师评学对象为各教学班级;
2、学生评教对象为烟台和滨州两校区的所有本、专科课程授课教师。
四、评价要求
1、为顺利完成网上评学、评教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各院(系)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调动全体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管理中的应有作用,提高网上评学、评教的有效性。
2、参加评学的教师请根据评价指标认真评学,评价结果将反馈至各学院。
3、参加评教是学校赋予每个学生的权利,也是同学们的责任和义务。参加评教的学生要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评教,确保评教结果真实有效。学生教学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老师具体组织本班级同学参加网上评教。
4、所有学生必须单独完成评教任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不可利用评教发表任何与教学无关的言论,发表带有污辱性及包含人身攻击的言辞,一旦发现将立即删除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根据学校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评教的学生,下学期将无法进行网上选课、查询成绩等操作。因此,在规定范围内的学生必须参加评教,不得代评。
7、本次评价以自主上机评学、评教为主。同学上网评教遇到问题时,请拨0535-6913309进行电话咨询,也可将问题汇总至教学信息员通过滨医教学质量监控QQ群反映。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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