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5〕63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表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按照《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的通知》(滨医教字〔2015〕34号)要求,现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核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课院(系)核对
开课院(系)核对本院(系)开设课程的课程表,检查是否有漏排、错排的课程以及所排课程周学时、起止周、授课时间、地点是否正确。开课院(系)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点击“智能排课”-“查询打印”-“课程课表”,依次选择学期、课程即可输出查看各课程总课表进行核对,或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络端,点击“信息查询”-“课程课表”,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打印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课院(系)课程表核对单》(附件1),课程安排如需调整,请填写《滨州医学院课程表核对单》(附件3)。
二、专业所在院(系)核对
专业所在院(系)根据培养方案核对本院(系)所属专业学生所上课程是否有漏排、多排;核对是否有安排冲突的课程及所上课程安排的教室座位数是否超过上课人数。学生所在院(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点击“智能排课”-“查询打印”-“推荐课表”,依次选择学期、专业、班级即可输出查看各班级课程表进行核对,或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络端,点击“信息查询”-“推荐课表查询”,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打印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所在院(系)课程表核对单》(附件2),课程安排如需调整,请填写《滨州医学院学生课程表核对单》(附件4)。
三、各院(系)于2015年7月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课程表核对单(附件1、2)反馈教务处,附件1、2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课程表调整的院(系)负责将更改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和教师。因课程表安排调整受到多方面因素制约,非教学原因的调整要求不予批准。
四、凡各课程实际执行教师分班上课安排与教务系统内落实任务不一致的,各院(系)务必于7月8日下午5点前在教务系统通过换教师更改任务,以保证选课、成绩录入、工作量计算、评教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课院(系)课程表核对单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所在院(系)课程表核对单
3、滨州医学院课程表核对单
4、滨州医学院学生课程表核对单
教务处
2015年6月30日
- 附件【附件123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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