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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关于开展名校建设工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9浏览次数:110

各部门、院(系):

根据《关于加强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名校建设工作,提高后期建设工作成效,现就我校名校建设工程中期检查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各相关院(系)15个重点建设专业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执行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专业建设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

2.检查体制机制建设工作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组、教学改革工作组、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组、招生就业工作组、国际合作教育工作组、教学条件建设工作组分工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自查、网上建设数据信息和检查组现场检查相结合。

三、时间安排

1.630日前,各相关院(系)完成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提交《滨州医学院名校建设工程中期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1),并将自查报告和各分解子项目进展情况在滨州医学院名校建设工程专题网站发布。

2.630日前,各专项工作组撰写提交工作进展报告和《滨州医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任务执行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工作进展报告要紧紧围绕名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详细总结名校建设工程启动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撰写:工作组承担的任务、已经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建设任务(包括制度、措施)、未完成的建设任务(包括原因分析)、下一步的建设实施计划。

3.715日前,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各专项工作组和各相关院(系)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通过现场查阅支撑材料、座谈等形式,核实各专项工作组和各院(系)名校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专项工作组和各相关院(系)要高度重视名校建设工程中期检查工作。要认真梳理重点建设专业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在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辐射带动专业群建设以及特色建设方面中取得的成效。要认真研究分析名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改进的措施。

2.中期检查结果报名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作为名校建设工作考核和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各专项工作组和各院(系)建设进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附件1.滨州医学院名校建设工程中期检查自查报告

附件2.滨州医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任务执行情况一览表

 

 

              名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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