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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关于教学委员会换届委员候选人推荐自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6浏览次数:116

各部门、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试行)》(滨医行发〔201291号),滨州医学院教学委员会任期届满,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学委员会进行换届,为做好委员换届的推荐自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专职教师推荐

推荐单位:各院(系)

推荐名额:每院(系)2

推荐条件要求:

1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治学严谨、热爱教学工作、富有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显著、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2)具有教授职称,是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

3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在专职教师推荐范畴。

(二)用人单位代表推荐

推荐单位:实践教学管理处

推荐名额:5

推荐条件要求:

1)从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基地)、企事业单位遴选,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学术造诣、热爱教学工作、富有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2)医学学科推荐2人,理学、管理学、工学学科各推荐1人。

(三)学生代表推荐

推荐单位:团委

推荐名额:1-2

推荐条件要求:学生会主席和(或)学习部部长

(四)个人自荐

推荐单位:教师个人

推荐条件要求:具有教授职称,有一定学术造诣、治学严谨、热爱教学工作、富有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二、推荐程序

符合委员条件的本校教师和用人单位代表填写教学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申请表(附件1),根据推荐要求分别报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组织审核选拔,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教学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原教学委员会委员优先推荐。以自荐方式申报委员的本校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填写自荐申请表直接报教务处。学校依据《滨州医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试行)》,根据学科专业布局初审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经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报学校党委会批准。

三、材料报送

教学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申请表和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于65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稿发邮箱bzmcjwk@163.com

 

附件:1. 教学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申请表

      2. 教学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3. 滨州医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试行)

                        

 

教务处

                           201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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