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为激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并鼓励其在校安心就读,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14级优秀新生实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条件
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分数超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分数线者。
二、奖励办法
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金分别为人民币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
一等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40分以上(含40分),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二等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三等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优秀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20分以内。
说明:省级及以上奖励是指高中阶段获得教育部规定的全国中学生各类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赛区一等奖,或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审查。2014年12月15日至30日。教务处根据高考成绩,筛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2014级本科学生,形成《滨州医学院2014级优秀新生奖励名单(拟)》,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学籍资格审查,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2. 公示。2015年4月27日- 4月30日,教务处汇总确定2014级优秀新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3. 奖励。2015年4月底,学校根据奖励办法发放奖金。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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