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104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5〕34号

 

各部门、院(系):

为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任务核对、落实和排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年级专业学生校区分布

1.烟台校区

2015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专科临床、护理专业,专升本临床、药学专业;

2014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专科临床、护理专业,专升本药学专业;

2013级:本科、对口本科各专业(检验、眼视光专业除外);

2012级:本科口腔医学、四年制各专业;

2011级:本科预防医学专业。

2.滨州校区

2015级:专升本口腔医学、护理学、护理学(急救与重症ICU方向)、护理学(老年护理方向);

2014级:专升本护理学、护理学(急救与重症ICU方向)、护理学(老年护理方向);

2013级:本科检验、眼视光、护理学、对口本科护理学专业;

2012级: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专业,对口本科护理学专业。

3.教学医院

2013级:本科护理学、对口本科护理学专业;

2012:本科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专业,对口本科护理学专业。

(二)学期、周次安排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为2015级第1学期、2014级第3学期、2013级第5学期、2012级第7学期、2011级第9学期。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无机动周,教学安排17周,新生914日开课,教学安排15周,国庆节放假1周(第56周合并安排1周教学)。第19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授课。

二、工作安排

(一)2015428日前,各部门、院(系)核对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更改申请。

1.各院(系)进一步核对所辖各专业学生所在校区设置是否正确。

2.各部门、院(系)核对所辖教研室开课课程信息。项目包括课程上课对象、起始结束周、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

3.凡发现教学任务有冲突遗漏或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调整者,须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经课程所在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审批、负责人会签后报教务处审核。如仅调整课程教学周或周学时,不调整课程安排学期和总学时,不需打印申请表,教务处在教务系统直接审核通过。

(二)201554日前,打印教学计划书、教学任务书报送教务处。

1.各学生所在院(系)打印各专业、年级、层次的教学计划书一式两份,由各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院(系)存档一份,报教务处一份。

2.各开课部门、院(系)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一式三份,由各部门或教研室主任签字,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教研室、部门或院系各存一份,报教务科一份)。

(三)201554-510日,学校组织学生预选限定选修课,学生选课后教学任务不能再做调整。

(四)2015511-520日,开课部门、院(系)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开课部门、院(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学生合班上课和教师包班(或分段)上课安排。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50%~60%,中级职称教师应承担理论授课学时数的25%~30%,初级职称教师和研究生培养性讲课学时不超过15%。各部门、院(系)要严格根据该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积极鼓励教师包班上课,按分段上课模式进行任务安排者任课教师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五)2015521-614日,开课院(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人机交互排课。

(六)2015615-622日,课程所在院(系)、专业所在院(系)核对、调整下学期课程表。

(七)2015623- 630日,公布正式课表,学生选课确认。

备注:学生选课确认后课程表不能再做调整,请各院(系)组织教研室教师在核对课程表阶段认真核对,有问题及时调整。

(八)2015525-2015630日,网上录入教学日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学计划任务核对、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涉及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环节。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教学计划录入实行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制,教学任务核对和安排实行开课部门、院(系)负责制。各部门、院(系)要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按照学校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环节均有时间规定且过程不可逆,只有教学计划准确无误才能保证教务任务安排的准确,逾期将关闭教务系统教务任务安排功能,各部门、院(系)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1.计划任务核对操作指南

2.计划任务安排操作指南

3.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班组成和拆合班原则

4.教务管理系统院(系)使用手册(2014

5.滨州医学院2015-2016学年校历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5423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