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关于报送201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审核材料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5〕29号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与授予专业审核材料的通知》(鲁学位办〔2015〕5号)要求,规范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做好2015年新增的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三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院(系)请按《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意见》(鲁学位〔2004〕12号,见附件)的要求提交《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及相关材料,并做好现场考察的准备工作。申请材料于4月21日前报教务处,同时将所有电子文本发送至byxjgl3062@126.com。
请各院(系)认真准备,按时提交。
《关于提交201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与授予专业审核材料的通知》(鲁学位办〔2015〕5号))请点击链接http://xwb.sdpec.edu.cn/sdadgei/display.php?id=628查看。
附件:《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意见》(鲁学位〔2004〕12号)
联系人:王毅
联系电话:6913062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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