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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27浏览次数:150

 

  关于完善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完善校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提高教学质量监控效能,根据《滨州医学院校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4118号),现将院(系)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院(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

各院(系)成立由本院(系)领导干部、督导专家、学术同行评议人员、学生教学信息员等组成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逐步构建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机制。各院(系)主要负责人为本院(系)教学质量监控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院(系)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和体系

结合本院(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院(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本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定本院(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工作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奖惩措施、实施方案等。

三、遴选和聘任院(系)教学督导专家

各院(系)教学督导专家遴选条件参照校级教学督导专家遴选条件,可优先考虑离退休人员;督导专家数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和督导专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确保督导专家听课评教覆盖学院所有授课教师;督导专家的聘任程序、工作职责、聘任期限及待遇执行《滨州医学院校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4118号)。

四、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各院(系)须于2015410日前,将院(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人员名单、《2015年院(系)教学督导专家一览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院(系)教学督导专家听课安排表》的电子版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电子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审核存档。

2015年为我校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改革推进年。各院(系)须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及教学标准、要求等实际情况,积极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制度、工作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工作规范、奖惩措施、实施方案等。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建昌

联系电话: 63309

   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11117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电子邮箱: jxzkzx@163.com

根据学校要求,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制度,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附件:1、《2015年院(系)教学督导专家一览表》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院(系)教学督导专家听课安排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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