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学校专业建设步伐,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普通本科专业方向增设及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备案要求
(一)申报的新专业方向必须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需求;
(二)申报的新专业方向必须以现有的相近学科或专业作支撑;
(三)申报的新专业方向在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方面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请根据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的原则,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与发展方向进行新专业方向申报,并认真做好相关调研,包括国内高校相同专业设置情况分析、社会需求分析、校外同行专家论证。
(四)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是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等方面有体现专业方向的,都必须上报教育厅备案。
二、申报及备案范围
(一)新专业方向增设申报
临床医学(儿科学方向)、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方向)、临床医学(老年医学方向)、公共事业管理(老年医养方向)、护理学(老年护理方向)
(二)已设专业方向备案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护理学专升本(ICU方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新专业方向的申报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新增本科专业方向论证报告,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
(1)专业方向设置理由(人才需求调查预测、行业发展背景等必要性分析);
(2)国内院校本专业的设置分布与学生招生及就业情况;
(3)增设该专业方向的可行性(学院现设专业情况及现有学科专业依托,学院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
(4)拟设专业方向的专业建设规划。
3.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4.其他教学条件落实情况补充说明材料。
(二)已设专业方向备案材料
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2,一式三份)。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新专业方向的申报与论证工作,于2014年11月18日前将申报及备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电子稿发至邮bzmcjwc@126.com。
联系人:秦国民 蔡 虹
联系电话:0535-6913066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2号)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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