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
新上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2]15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3年度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上专业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新上专业申报材料
(一)新上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除外),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1);新上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外专业、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2);
(二)新上专业相关论证材料及支撑材料;
(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5月31日前交教务处1108室,相关电子材料发至邮箱:bzmcjwc@126.com。联系电话:6913066。
三、工作要求
新专业申报是我校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等文件的精神,根据要求切实做好新上专业的论证及申报工作。
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 附件【2013新上专业申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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