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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级优秀新生进行奖励的通知(教字〔2012〕71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3浏览次数:92

各院(系):

为激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并鼓励其在校安心就读,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2012年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12级优秀新生实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分数超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分数线者。

二、奖励办法

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金分别为人民币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

一等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40分以上(含40分),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二等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三等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优秀奖:普通文理科成绩高出所在省份当年一批本科分数线20分以内。

说明:省级及以上奖励是指高中阶段获得教育部规定的全国中学生各类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赛区一等奖,或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

三、工作程序

1.11月23日至27日考生提出申请。符合以上条件的2012级本科学生,可到教务管理信息公告栏中下载并填写《滨州医学院2012级优秀新生奖励审批表》交所在院(系)审核。

2.11月27日前,各院(系)将审批表(获省级及以上奖励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报送教务处审批。

3.12月3至5日,公示奖励学生名单。

4.12月30日前,学校按照《滨州医学院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滨州医学院2012级优秀新生奖励审批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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