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现转发山东省“诵经典爱中华”活动大赛教育系统实施方案,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9月1日。联系人:李燕妮,联系电话:6913058
全省“诵经典爱中华”活动大赛教育系统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诵经典爱中华”活动的通知”(鲁文明办〔2012〕16号)精神,特制定全省“诵经典爱中华”活动大赛教育系统实施方案。
一、活动安排
活动从2012年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6月上旬,主办单位联合发文,作出部署。
(二)培训骨干阶段(6月):6月下旬,举办经典诵读和吟诵骨干培训班。
(三)实施推进阶段(7-8月):从7月开始,各市、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广泛开展普及性诵读活动;可以利用我国重要的节日,组织开展专题诵读活动。主办单位将根据需要,协助邀请省内著名诵读专家,深入各市、各学校给予指导和辅导。
(四)成果展示阶段(9月):9月初,各市、各高校向省语委办推荐优秀诵读节目。9月中旬,省语委办组织专家对教育系统上报节目进行初选,评出的优秀节目推荐到大赛决赛。9月下旬,举办全省“诵经典爱中华”活动决赛暨优秀节目展演。
二、有关要求
(一)参赛组别
全省各大、中、小学校,分为教工集体组、大学生集体组,中学生集体组、小学生集体组和教工个人组、大学生个人组6个组别。大中小学集体组人数均为一个自然班,教工集体组为每队20人以上,个人组可为1-4人。
(二)参赛形式
1.普通话经典诵读:采用单独、综合、多重组合等表现手法,独立或群体诵读,适当配合音乐、舞蹈、表演、演奏、书画、特技等辅助手段烘托氛围。
2.古诗文吟诵:组别及人数不限。
(三)参赛作品
诵读内容以经典古诗文和现当代经典名篇为主,篇目要健康向上、催人进取,传承中华美德、促进社会文明。
(四)节目推荐
9月7日前,各市教育局推荐优秀节目3-4个、吟诵节目1个、各高校推荐优秀节目1-2个、吟诵节目1个,以光盘形式报送到省语委办公室。光盘为 WMV或AVI格式,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另以A4纸打印诵读单位(包括所属地市、学校、年级、班别)、姓名、诵读篇目及内容、参诵人数、配合形式等,随光盘一起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省语委办邮箱sdsywb@126.com。联系人:韩述梅,张海花;电话:0531-81758334、81758333。逾期视为放弃。
(五)奖项设置
除大赛统一设置的奖项外,教育系统单独设置奖项,由省语委、省教育厅进行表彰,其中的优秀作品推荐到大赛组委会,参加全省活动大赛评奖。
教育系统奖项设置分为诵读类和吟诵类:诵读类6个组别,每组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吟诵类不分组别,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优秀奖若干。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六)有关决赛及展演活动另行通知。
五、活动保障措施
1.举办经典诵读骨干培训班。培养一批热爱中华经典文化,宣传普及经典诵读知识,辅导群众诵读的骨干力量,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分别遴选诵读骨干1-2人参训。培训班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共2天时间。培训内容为中华经典作品赏析、经典诵读及吟诵艺术技巧与实作、诵读活动策划与实施等。
2.广泛开展普及性及专题诵读活动。各市、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广泛开展普及性诵读活动,体现活动的群众性、基础性、广泛性。开展吟咏中华民族历史、民族精神、民族传统、祖国好山河等专题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诵读活动,开展建党、建国等纪念日和迎接“十八大”召开等爱党爱祖国专题诵读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通过举办晚会,组织表演团等方式,扩大辐射影响面。要加强引导,促进这项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避免形式主义。
3.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相关单位应安排一定经费保证活动顺利开展,也可借助社会力量,积极寻求企业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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