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滨州医学院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发布时间:2023-11-22浏览次数:10

滨医教字〔202384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2022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滨州医学院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层教学组织是落实教育教学任务、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其建设水平直接关系着人才培养质量。为充分发挥高水平基层教学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分批建设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产出一批高质量教学成果,促进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建设类型

基层教学组织是学校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的基本单位,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教研室类。学校(学院)成立的、二级教学单位下设的教研室、系等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2.实验室类。学校(学院)成立的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3.教学团队类。学校(学院)发文或备案的教学团队、课程组等教学团队类基层教学组织。

4.虚拟教研室类。学校(学院)成立的,跨课程群组、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开展协同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虚拟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如产教融合、医教融合、研创融合等虚拟基层教研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不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失范、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2.实际运行2年及以上,机制健全、运行顺畅,教育教学研究和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中业务学习和研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专题教研活动,团队成员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2次,集体观摩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

3.负责人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负责人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教学,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组织规模合理,成员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

5.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创新,推动专业、课程等建设,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形成特色。

6.2年基层教学组织团队成员以第一负责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类支持项目或奖励。包括主持省级及以上专业、课程、教材、教研、实验实训平台建设项目,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称号、教学比赛奖等。

四、建设任务

1.促进教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风,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建立健全青年教师教学指导机制和“传帮带”机制,严把新教师开课关。支持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访学交流,支持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提升教学能力。

2.服务专业建设。加强相关学科、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参与制定并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政产学研合作,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促进资源共享、师资共建、成果共育。

3.落实教学任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加强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开展教学评价改革,促进质量文化建设。组织集体教研活动、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落实教材管理责任,严格教材选用。

4.服务课程建设。主持或参与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积极开发新课程、新教材,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试题库等,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推动教学研究。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定期开展教学研讨、同行听课与评议、教学观摩、教学竞赛等教学交流活动。

五、2023年建设计划及遴选程序

(一)建设计划。2023年,拟分类立项建设20个左右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

(二)遴选程序。2023年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由各院(系)择优推荐申报,学校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建设成效显著者,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特殊教育与康复学院、药学院推荐不少于3个,且不少于2种类型;其余院(系)推荐不少于2个,且不少于2种类型。

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目标考核范畴,获批立项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绩效奖励,

六、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推荐工作,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确保所有信息准确、真实,申报材料须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各院(系)要按照滨州医学院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材料,1129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报至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王磊,联系方式:0535-6913063


附件:1.滨州医学院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2.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

附件1.滨州医学院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附件2.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docx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