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6772

   滨医教字〔2021〕16号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将对通过中期检查的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申请延期的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通过中期检查2019年立项双创项目309项(见附件1)和申请延期的2018年双创项目11项(见附件2)。

二、验收内容

各项目组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创新类项目团队还需要提交一份研究期间完成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研究报告。鼓励项目团队公开发表论文、参与发明创造、制作科技作品等

创业类项目团队还需要提交与项目的生产、销售和运营,获得专利、奖励和表彰,项目成果转化,企业融资(含获得风险投资、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情况等相关的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企业实践报告、创业报告等。创业训练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创业实践活动训练过程;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实践运营成果和效益。

三、结题验收程序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取项目组自查、院(系)评审、学校复审的形式进行。

(一)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有关阶段性建设成果,完成相关的研究报告。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还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填报相关内容http://cxcy.sdei.edu.cn/,具体流程参考《“国创项目”网上填报操作流程》(附件4)。

(二)院(系)评审

各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对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初审,组织校级双创项目进行结题答辩,疫情期间学院可以采取线上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对校级项目给出“优秀、合格、延期、不合格”等验收评定,并在“结题报告”上填写“项目所在单位意见”,其中优秀项目占比不超过20%。

(三)学校复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校级项目进行复审,并对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进行验收评定。优秀项目占比不超过30%

四、项目延期

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因疫情影响,2019年立项项目现已延期半年,原则上不再允许延期。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5)并重点说明延期理由,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且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时限,逾期未结题视为自动终止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相关信息汇总,填写《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其中校级项目需要填写初审意见。连同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教学科研楼A1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mc_sc@163.com

报送纸质版材料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结题材料封面(附件7)—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3)—研究报告/论文/创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报告、相关成果材料等。电子版材料以“负责人所属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的格式命名。

报送截止日期:2021515

联系人:于志君

联系方式:15893088QQ

六、结题结果运用

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者,校级项目由学校颁发结题证书,国家级项目从“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直接打印结题证书;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终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的各类款项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两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双创项目;对于已结题、但仍具有继续研究或实践意义的项目可予以滚动立项。结题后,院(系)为学生计入创新创业学分。

七、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和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专家组由工作小组聘任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院(系)项目的评审、推荐、检查、验收。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汇集和项目总结工作,对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书、相应研究成果等材料应及时建档管理


附件:2019年大创项目结题附件.rar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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