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21〕7号
各有关部门、院(系):
为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于3月5日至3月15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基本教学运行情况
1.所有任课教师(包含各教学基地任课教师)开课准备及到课情况;各年级学生(包含各教学基地学生)到课及课堂秩序情况。
2.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情况(特别注意是否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课程表安排情况、教学日历录入情况等。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检查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论文质量,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培养标准,重点检查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
(三)实验教学管理
重点检查实验教学组织与开展情况、教学实验室运行与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及实验室日常安全。
(四)学籍管理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及归档情况;2020级新生学籍档案卡填写及归档情况,学生填写信息是否准确规范、是否按班级一式两份存档。
(五)考试管理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材料归档及成绩情况。
(六)教材的发放及使用情况
教材选用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选用最新版本、最高级别规划教材;与马工程相关课程是否统一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二、检查程序
期初教学检查以部门、院(系)自查为主,各部门、院(系)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于3月15日前将学院自查报告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bzmcjwk@163.com。对于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学校将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具体抽检对象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落实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院(系)要认真组织相关的教研室、实验室根据学校的要求认真自查,并为新学期顺利开课做好准备。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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