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关于召开2016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论证汇报会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7〕27号
各部门、院(系):
为加强2016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过程管理,保证修订实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6号)和《滨州医学院关于修订2016版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滨医行发【2016】1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拟于5月5日-5月31日期间召开培养方案修订论证汇报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召开培养方案专业教育课论证会(5月5日-5月15日)
1.预期效果:采取课程分析的形式,对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论证,通过论证,使专业教育课(包含专业课、专业方向课、专业拓展课、专业集中实践)与专业间的充分沟通,实现课程教学目标充分支撑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课程内容设置充分支撑课程教学目标、专业教育课程间内容设置连贯统一。
2.参加人员范围:各专业所在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学科研办主任、各专业教育课负责人、院系教学委员会成员。
3.时间地点安排:各院系自行安排,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教育课论证,5月5日前填写《培养方案论证安排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备查。
4.主要程序:
(1)各专业所在院系负责人主持。
(2)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具体调研设置情况,包括专业课、专业方向课、专业拓展课、专业集中实践,并就专业教育课的培养目标和要求进行阐述,以及新版培养方案中专业教育各环节设置的主要变化和特色。
(3)各课程负责人以课程分析的形式汇报教学大纲编制工作,主要从课程地位与作用、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案设计、课程考核、教材、课程说明、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汇报。
(4)与会人员进行质询,课程负责人答辩。
(5)院系教学委员会成员根据论证结果填写课程论证评价表(附件3)。
5、论证结果运用:
院系汇总课程论证结果,形成论证意见,在论证会结束后3天内反馈给各课程。论证通过的课程,根据论证反馈意见修改教学大纲,并于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一周内提交专业所在院系;论证不通过的课程,修改后重新参加课程论证。
(二)召开各专业培养方案学科平台课程论证会
(5月10日-5月18日)
1.预期效果:采取课程分析的形式,对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论证,实现学科平台课程与专业间的充分沟通,使学科基础知识体系完整合理、课程教学目标充分支撑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课程内容设置充分支撑课程教学目标、课程间内容设置连贯统一。
2.参加人员:学科平台课牵头院系负责人、教学科研办主任、各院系相关课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3.论证安排:
学科平台课组 |
牵头 院系 |
参加人员 |
论证时间 、地点 |
医学类医学相关专业学科平台课(涉及专业:临床、口腔、麻醉、影像、预防、中医、中医(针推方向)) |
基础医学院 |
课程负责人:高等数学、物理学、化学组(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等)、解剖学组(含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等)、细胞生物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病理学、形态实验学、机能实验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 专业负责人:临床、口腔、麻醉、影像、预防、中医、中医学(针推方向) 相关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基础医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
5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5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新三阶 |
医学类理学相关专业学科平台课(涉及专业:护理、检验、眼视光、康复、言听、影像技术、口腔技术、药学、中药学) |
基础医学院 |
课程负责人:高等数学、物理学、化学组(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等)、解剖学组(含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等)、细胞生物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病理学、形态实验学、机能实验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 专业负责人:护理、检验、眼视光、康复、言听、影像技术、口腔技术、药学、中药学 相关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基础医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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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5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新三阶 |
统计学专业学科平台课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课程负责人:高等代数、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程序设计基础、运筹学、数据库原理 统计学专业负责人 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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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上午8:30 地点:教学科研楼C区3104 |
生物技术专业学科平台课 |
药学院 |
相关课程负责人:高等数学、物理学、化学(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等)、组织与细胞学技术、 生物技术专业负责人 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药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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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下午2:30 地点:教学科研楼C区3104 |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科平台课 |
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 |
相关课程负责人:高等数学、普通心理学、心理学史、心理学研究方法 应用心理学专业负责人 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
5月16日 上午8:30 地点:新三阶 |
工学类专业学科平台课(涉及专业:生物制药、制药工程、葡萄酒、假肢) |
药学院 |
相关课程负责人:高等数学、物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制图 专业负责人:生物制药、制药工程、葡萄酒、假肢 相关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药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
5月16日 下午2:30 地点:新三阶 |
管理学类学科平台课(涉及专业:信息、公管、社保、健康服务与管理)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相关课程负责人:高等数学、管理学、概率论和数理统计 专业负责人:信息、公管、社保、健康服务与管理 相关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
5月17日 上午8:30 地点:新三阶 |
英语专业学科平台课 |
外国语学院 |
学科平台课课程负责人 英语专业负责人 英语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外国语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
5月17日 下午2:30 地点:新三阶 |
法学专业学科平台课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相关课程负责人:法理学、法律逻辑学、司法文书学、中国法制史、法律英语 法学专业负责人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
5月18日 上午8:30 地点:新三阶 |
特殊教育专业学科平台课 |
特殊教育学院 |
相关课程负责人: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中外教育史、特殊教育概论 特殊教育专业负责人 特殊教育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4-7人 特殊教育学院负责人、教科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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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下午2:30 地点:新三阶 |
4.主要程序:
(1)各门类学科平台课程牵头院系负责人主持。
(2)牵头院系负责汇报学科平台课设置情况,以及新版培养方案中平台课设置的主要变化和特色。
(3)各课程负责人以课程分析的形式汇报教学大纲编制工作,主要从课程地位与作用、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案设计、课程考核、教材、课程说明、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汇报。
(4)相关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进行质询,课程负责人答辩。
(5)相关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根据论证结果填写课程论证评价表(附件3)。
5、论证结果运用:
专业所在院系汇总课程论证结果,形成论证意见,在论证会结束后3天内反馈给各课程。论证通过的课程,根据论证反馈意见修改教学大纲,并于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一周内提交专业所在院系;论证不通过的课程,修改后重新参加课程论证。
(三)召开通识教育课论证汇报会(5月19日)
1.预期效果:采取课程分析的形式,对每门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论证,重点论证通识课程教学模式设计和考核模式改革,实现课程教学目标充分支撑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课程内容设置充分支撑课程教学目标。
2.参加人员:通识教育必修课课程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
3.论证安排:5月19日上午8:30,地点:教学科研楼新三阶。
4.主要程序:
(1)各课程负责人以课程分析的形式主要从课程地位与作用、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案设计、课程考核、教材、课程说明、教学资源等方面汇报教学大纲编制工作,重点汇报教学改革思路和考试改革思路。
(2)专业质询、课程负责人答辩。
(3)专业负责人根据论证结果填写课程论证评价表(附件3)。
5、论证结果运用:
各专业汇总课程论证结果,形成论证意见,在论证会结束后3天内反馈给各课程。论证通过的课程,根据论证反馈意见修改教学大纲,并于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一周内提交专业所在院系;论证不通过的课程,修改后重新参加课程论证。
(四)召开2016版培养方案修订汇报会
(5月23日-5月29日)
1.动因与预期:为检查各院系组织实施情况和各专业修订具体过程,加强监督和考核,保证培养方案修订调研论证过程的规范。
2.参加人员:各学院院长,教学科研办主任、专业负责人、学校专家组成员。
3.汇报安排:
院系 |
涉及专业 |
论证时间 |
临床医学院 |
临床、临床(专升本)、麻醉、检验、 |
5月23日 上午8:30 |
影像、影像技术、眼视光、 |
5月23日 下午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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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 |
口腔、口腔技术、 |
5月25日 上午8:30 |
护理学院 |
护理、护理(专升本) |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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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文学院 |
法学、心理、 |
5月25日 下午3:00 |
特殊教育学院 |
特殊教育、言听、中医学(针推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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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
生物制药、制药工程、生物技术、药学、中药、药学(专升本) |
5月26日 上午8:30 |
葡萄酒学院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5月26日 下午3:00 |
康复医学院 |
康复、假肢、康复(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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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
英语 |
|
老年医学院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5月29日 上午8:30 |
公共与卫生管理学院 |
信息、公管、社保、预防、统计 |
地点:教学科研楼新三阶
4.汇报内容:
(1)各专业所属院(系)院长汇报培养方案修订组织过程和各专业培养方案调研论证情况。(包括专业调研、论证;各利益方、校外专家等的参与论证情况)
(2)专业负责人以专业剖析的形式,重点剖析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体系设计以及新版方案主要变化和特色。
(4)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根据各专业的汇报情况和培养方案定稿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打分评价。评价表参考《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评价表》(附件4)。
二、工作要求:
(一)学校成立以副院长张培功为组长,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处、各院系院长共同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将分组全程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各环节论证和汇报会。
(二)相关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提前做好调研和论证,并与课程负责人充分沟通,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的前期工作。
(三)各专业与课程做好汇报PPT,做好论证会相关记录。按照论证结果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的定稿,并做好教学大纲修订编制工作。
(四)各院(系)于2017年5月22日前提交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附件:1.《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6号)
2.培养方案论证安排表
3.课程论证评价表
4.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评价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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