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滨医教字〔2017〕10号
各院(系)、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作如下安排:
一、重修人员范围
1、凡必修课程及特殊选修课程重考不合格、旷考、对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2、因必修课程考试未达到要求而未获得毕业资格或学位授予资格的2015届、2016届毕业生。
二、重修报名及修读
1、报名时间及方法
2017年3月14日下午18:00至3月20日上午8:00,学生登陆新版教务系统(http://211.87.240.163或http://211.87.240.164)进行报名。
报名方法:选择【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点击查询,根据成绩单中课程代码选择需报名重修的课程,因培养方案修订导致课程调整而未出现在选课资源的,填写重修报名选课特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由教务处核实后统一处理。
2、修读学习
报名重修的学生可根据本学期全校课表情况(见附件2),结合自己学习实际,采取“跟班重修学习”或者“辅导自修”等形式进行课程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于3月22日到教务处领取重修证,并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核对重修报名数据。
2、各院(系)通知任课教师根据学生重修选课名单安排好学生跟班重修或者辅导自修。
3、学生凭重修证、根据重修选课安排按时参加跟班课堂教学或辅导自修,完成作业,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的取消下一学年的重修资格。重修课程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几点说明
1、本学期申报的重修课程仅是各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考试未通过或未达要求的课程。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重修报名、选课的组织工作,尤其要督促2017届预毕业学生,务必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核实个人仍未通过或未达到要求的课程,按时完成课程重修工作,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有实习安排的学院,请务必通知实习的学生准时参加重修。如未按时报名,将不予安排重修,后果自负。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选课特殊情况统计表
2:滨州医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校课表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
- 附件【附件1:16-17-2学期重修报名特殊情况统计表.xls】
- 附件【附件2:16-17-2学期全校课表--烟台、滨州校区.zip】
- 附件【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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